
近日,凤凰网房产从石家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,石家庄印发《石家庄市推行新建商品房“交房即交证”的工作方案》,其中规定,开发企业在约定交房日60个工作日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项目的首次登记,首次登记后应在约定交房日40个工作日前与业主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。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符合办证条件的项目,实现新建商品房“交房即交证”的工作目标。
该《方案》适用于石家庄市辖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房项目,项目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后,开发企业自愿向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“交房即交证”服务申请,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“交房即交证”作为选择性条款,约定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。
这一政策对于购房者来说绝对是一大利好,毕竟在石家庄,买房多年没有房本是很多人的烦恼,不能卖,孩子上学也受影响,交房即交证其实在很多城市都有了,石家庄还是这两年才开始有,去年裕华区某楼盘第一个交房即下证后,后续便有不少新交房房企陆续跟进,但是政策方面一直没有相关规定。
但是值得注意的是,这一次的政策没有强制性要求房企执行交房即交证,而是一个“可选项”,房子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是不是申请,虽然不是强制,但是也算是石家庄楼市的一大进步,希望越来越多的房企能够做到交房即交证。







